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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行业解决方案

2021-05-16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物流行业也持续居高不下。据了解,物流行业长期存在着两个难题:一是运输成本居高不下;二是纳税主体难界定,税收流失严重。下面,小编就给大家说说物流平台的税务筹划详情

物流行业现状


我国物流企业普遍缴纳的税种一般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以及企业所得税。其中,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是物流企业缴纳的主要税种。根据北京物流协会对该市物流企业的初步统计,营业税占企业应缴纳税款总金额的6070%,企业所得税占到20%左右。物流企业缴纳营业税的主要税目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业和服务业(代理、仓储、装卸及租赁等),税率分别为3%和5%。现在企业所得税的基本税率为25%

据统计,我国运输行业存在大量空驶、迂回等问题,空载率达40%以上。对于个体车主来说,由于货源信息不对称,导致货运返程空车率居高不下。这已经是这个行业的普遍现象,绝非特例。

与之相生相伴的是长期存在的诸多行业乱象。比如,当前货运行业存在自营、挂靠、转包、租赁、无车承运等多种经营模式,同时行业自身又存在车辆的高流动性、车辆与公司在实体空间上的长期分离、名义车主与实际车主不一致等情况,给该行业的税务管理带来了业务真实性难以监控、虚开风险大量潜在、纳税主体难以界定、税收流失客观存在等问题。

其实,就运输公司而言,乱象之害的另一个后果就是进项抵扣不足,税负普遍偏高。2013年,交通运输业营改增后,货运业从原来3%的营业税率改为11%的销项税减去相应的进项税进行纳税。纳税人增值税税负的高低,直接取决于其进项税的抵扣比例。据了解,当前货运业的进项抵扣主要来源是车辆固定资产、燃油或者燃气、修理费和轮胎等配件,而占运输成本大半的过路过桥费和司机工资无法抵扣;若车辆在运输途中发生故障,临时发生维修和更换轮胎等配件,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更加剧了进项抵扣的困难。

本来在2014年之前,各地政府对营改增后货运业增值税税负超过3%的部分均给予财政返还,货运业凭借该财政优惠政策使企业增值税实际税负保持在3%以下。然而这一情况,随着2015年各地财政返还政策相继取消后,除持续有新车购进的运输公司外,其他运输公司的增值税税负均超过4%,再加上企业所得税、城建及教育费附加,企业整体税收负担率高达7%~8%。很多运输公司不堪重负,收入大幅下滑。

在传统货运行业内,长期存在着两个难题:一是空载率高,运输成本居高不下,行业发展遭遇瓶颈;二是纳税主体难界定,税收流失严重,行业亟待规范。


物流行业财税问题


综合分析,物流平台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 互联网物流平台增值税抵扣链条断裂:

无车承运人平台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需要就收取的运费按11%的税率(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平台再委托实际承运人(一般是个体司机)完成运输服务,并支付司机运费,但个体司机不具备开票资质,而个体司机又是无车承运人平台的主要构成之一,平台公司无法获得足够的进项发票抵扣,造成平台的增值税税负较重。


2. 互联网物流平台无法取得合理的入账凭证:

有些无车承运人平台在支付司机运费时采用公对私的方式直接转账,难以取得合法的发票作为入账凭证,无法还原真实的交易记录。


3. 承运司机报税不合规:

物流平台的下游是数量庞大的承运司机个人,目前有些平台在支付司机运费时采用公对私的方式直接转账,没有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有些平台在与司机签订合同时约定由平台承担个税。


4. 很多承运司机是自由职业者,没有购买社保,未来生活缺乏基本社会保障。


物流行业风险点


风险一:混淆收入类别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规定,一般纳税人从事交通服务应按11%的税率纳税,从事物流辅助服务按6%的税率纳税。

同时,该文件规定:“交通运输服务,是指利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和收派服务”。

有的物流企业,故意混淆收入类别,将交通运输业务申报为物流辅助服务业务,少缴纳增值税,造成企业的税负明显偏低,甚至长期留抵税款。


风险二:发票开具错误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和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一条规定,专用发票开具应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但有的物流企业利用客户多是零星货物运输,金额不大,不会较真的心理,或是利用客户对税法不了解,以为零星货物运输就是物流辅助服务,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将“运输服务”项目开具为“物流辅助服务”项目,造成虚开发票风险。


风险三:收入核算不准确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规定,一般纳税人的收派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因此,物流企业需要将简易计税项目与一般计税项目分开核算,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但是,有的物流企业未分别核算不同业务营业额,而是将收取的包括快递费、运费在内全部或大部分,作为收派服务申报纳税。



风险四:隐瞒销售服务

一般而言,快递费由收件费、运输费和送件费等组成,快递费则是一次性收取,需要快递总公司与加盟商结算收派费用。

由于加盟商纳税人的身份问题,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办法计税,导致部分快递企业难以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或者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不足。于是,一些纳税人干脆采取隐瞒销售服务,与加盟商结算时实行账外结算。

风险五:进项税额核算不完善

物流企业既有简易计税方法业务,又有一般计税方法业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但是,有的物流企业未将进项税额合理划分,存在多抵扣进项税额的风险。


物流行业解决方案


面对种种税务难题,有什么适合物流行业的税务筹划方案吗?

物流平台企业人力资源成本优化方案,解决七大企业难题:

1、 增值税进项缺失,增值税抵扣发票缺失;

2、 发票缺失,公司无法取得入账凭证;

3、 优化个人所得税,降低社保支出负担;

4、 个人收入结构单一,个税负担重;

5、 临时用工,灵活用工规模大,法律风险高,转移劳动用工法律风险;

6、 企业规模大,残保金支出高,降低残保金支出。